| |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将为所有本公司生产并经合法保修注册登记、正常使用的汽车产品提供24个月或6万公里(两者以先到达者为准)的有限质量保证服务,其修理范围是修正所有在质保期内与材料质量和制造工艺有关的车辆缺陷。所需修理可采用新的或是再制造的零部件。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仅授权其特约售后服务中心对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服务,任何有关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产品的质量保证服务都应由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特约售后服务中心来完成。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未曾授权或委托、也不允许任何其他方未经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授权或委托为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产品进行保修工作,同时不对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负责。
|
|